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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信息来源于:抚宁政府网 发布时间:2013/1/30
抚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药品、医疗器械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、规划。
(二)负责消费环节食品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;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。
(三)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。
(四)按规定负责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。
(五)负责药品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,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。
(六)按规定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、医疗器械标准;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;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;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。
(七)组织实施中药、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,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;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。
(八)监督检验生产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、医疗器械质量;依法监督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兴奋剂药品。
(九)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的研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(十)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;组织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。
(十一)承办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




各股室队职责

办公室:
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,负责重要会议组织、文秘、政务信息、档案、值班、信访、保密、综合统计等工作;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;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,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。
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工资等工作;负责科技项目管理;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机关公务员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、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;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、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等相关工作。
负责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、市、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管理;组织实施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的政府采购;综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;负责局机关预决算、财务收支等财务管理和会计事务;负责局机关罚没收入的入库组织及监督管理;开展内部审计工作。
负责消费环节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信息的收集、分析整理工作,编发内部刊物;负责信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,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信息平台建设,负责管理维护局机关计算机网络和网站;负责有关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;围绕监管工作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,以及执法活动中涉及实践和理论层面的问题等进行调查研究;组织制定、调研、论证中长期工作规划、计划。
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。
负责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。
餐饮服务许可监管股:
依法承担消费环节食品许可,按有关规定负责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卫生许可。
负责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许可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;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;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,负责局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,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救援工作。
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管股:
按规定负责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;监督实施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。
药品市场监管股:
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认证事宜;依法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;负责违法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、移交及汇总工作。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依法对医疗器械的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,查处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;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有关质量管理规范、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;组织实施全县医疗器械质量抽验;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。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、药包材、医疗机构制剂的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;按规定负责药品、药包材、药用辅料注册的相关工作;负责药品和药包材生产企业、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管;负责医疗机构申请配制和省内调剂制剂的受理上报工作;监督实施中药材、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;依法监管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兴奋剂药品;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;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。
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人员的培训;组织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。
药品稽查股:
承担药品、医疗器械零售(使用)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;监督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;组织实施全县药品抽样工作;按规定依法查处药品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;指导、督办全县药品、医疗器械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。
法制股:
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;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工作;承担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、行政赔偿和听证等工作;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和审验等相关工作;受理违法、违规案件的举报;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;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;参与起草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。
抚宁县食品化妆品稽查大队:
负责监管辖区内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的安全监管工作,并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案件;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保健食品、化妆品、餐饮领域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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